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拟对“2023年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”征集供应单位,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,具体事宜如下。
一、项目名称
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2023年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
二、资金情况:自有资金,年度预算金额:11.25万元.
三、对供应单位的资格性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.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:行业要求。
四、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
1.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4月10日17:00(北京时间)。
2.报名地点: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采购办(住院部13楼)。
五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
采购人地址: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蜀乡大道669号
联系人:谭老师 028-26346672
2023年4月4日
附件:报名要求
(一)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提供复印件);
(1)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:提供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”;
(2)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:提供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”;
(3)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:提供“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”;
(4)供应商若为自然人:提供“身份证明材料”。
2.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(提供承诺函原件);
3.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(提供承诺函原件);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承诺函原件);
5.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(提供承诺函原件);
6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承诺函原件);
7.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(提供承诺函原件);
8.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:行业要求
(二)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:
1.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;
2.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(注:由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,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授权书)
注:以上要求的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(鲜章)。